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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不是第二个“四万亿”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不仅仅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也是农业部部长韩长赋眼中未来的村。农村工作会议召开期间,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再次发出“城镇化建设不是消灭农村”的呼吁,力挺村建设。

  事实上,这不是韩长赋第一次谈村建设。韩长赋多次在不同场合,浓墨重彩地提到村建设。在12月19日出街的财经杂志上,韩长赋还曾专门撰文阐述城镇化建设和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问题,并专门用了一个章节讲到村建设。韩长赋表示,城乡规划要统筹考虑,城镇化要带动村建设,而不能取代村建设,搞所谓“去农村化”。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同样化,村应该是升级版的农村,而不应该是缩小版的城市。城镇和农村要和谐一体,各具特色,相互辉映。

  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中央首次召开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了推进城镇化的主要任务。其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

  城镇化:蕴藏中国最大的发展潜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见世界银行行长金墉时曾指出,中国虽然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发展还很不平衡,尤其是城乡差距量大面广。不过他表示差距就是潜力,未来几十年1同步发展的路子,要保证粮食安全,中国的粮食要立足自身,不可能靠世界市场解决。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表示,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将给民营企业提供大量投资机会。与此同时,他认为城镇化不是单纯的把农民迁往城市,而是要在农村中形成新的社区,要让农村的文化、教育、交通等公共服务都发展起来。

  城镇化:不是第二个“4万亿”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乔润令在江西新型城镇化论坛上提出“城镇化不是第二个‘4万亿’,地方政府要改变政策判断和路径依赖。”

  随着城镇化话题的升温,相当一部分人期待城镇化规划出台并由此形成政府加大投资的路径依赖。在新一轮城镇化建设的大潮之下,借助推进城镇化之名,大搞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城市越来越多。然而,城镇化的核心是改革,并不是“投资拉动经济”模式的延续。

  “但是现阶段并没有政府大规模救经济的宏观经济条件和环境。”乔润令表示城镇化规划与政策不会是大跃进式、扩张型的规划。新型城镇化也不再是过去的投资上项目,而是重在体制变革、结构调整,城市发展方式的转变。

  城镇化:与“谁来种地”不冲突

  本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3个“约1亿人”的城镇化计划,引发社会担心会造成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向外转移,使农村“空心化”更加严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研究部前部长徐小青认为,3个“约1亿人的”城镇化过程与“谁来种地”并不冲突,其核心在于让愿意种地的人来种地。通过户籍改革使已在城镇里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和城中村人口更好地享受城市生活,破除城市内部二元结构,让留在农村,愿意从事农村生产劳动的这部分人来种地。培养有技术、有能力的“新型农民”,发展有规模的新的经营主体,推动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切实落实“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城镇化:不等于土地城镇化

  城市化是和土地制度紧密关联的。著名经济学家顾海波认为,推进城镇化的一大难题就是农村土地改革。新型城镇化将启幕农村新一轮改革,土地流转乃大势所趋。

  2000~2010年,全国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张了64.45%,而城镇人口增长速度只有45.9%。土地的城镇化速度,要远快于人的城镇化速度。在各地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情况下,大量农村土地被低价征收。但实际上,城市在吸纳农村土地的同时,应当同步做好失地农民的市民化问题。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征地补偿被置于首位。”北京大学著名法学专家姜明安认为,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将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制定和农村的土地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财经委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同时确保土地增值收益主要归农民所有。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支持农民承包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序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适度集中和规模化经营。同时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征地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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