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我国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日前,农业部渔业局首次发布了《2012年中国水生动物卫生状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不仅包括2012年我国水生动物卫生状况,还全面介绍了我国水生动物防疫工作情况。《报告》对于进一步做好我国水生动物防疫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开展水生动物卫生管理国际交流合作,实现水生动物疫情公开化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水生动物防疫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报告》全面介绍了我国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水生动物防疫法律法规
2000年,农业部发布了《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生动物疫病监管,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2005年,国务院以国发〔2005〕15号发出了《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按照国发〔2005〕15号文的要求,农业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其中涉及到水生动物防疫工作的包括:200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8年颁布的《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2009年颁布的《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10年颁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1年农业部下发的“关于印发《鱼类产地检疫规程(施行)》等3个规程的通知”等。
2.加强水生动物防疫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从2004年开始,国家加大了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力度,根据“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我国初步建成了水生动物防疫技术支撑体系。截至2012年底,我国已经建设了13个省级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628个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3个流域水生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和1个水生动物病原库。这些机构承担了水生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提高了我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整体水平。
3.创建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体系
从2001年开始,我国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疫病监测工作,形成了“国家-省-市-县-点”五级监测网络体系,确立了“定点监测、逐级上报、分级汇总、统一发布”的疫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机制。2005年开始,农业部每年拿出专项资金,实施《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2010年开始,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水产养殖病害预测预报工作,对主要生产季节(4月~10月)重点养殖区域的主要养殖种类的易发疫病进行分析预测。截至2012年底,农业部渔业局与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已联合发布《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月报》102期,发布《中国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监测报告》(年报)11期;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已发布《水产养殖病害预测预报信息》21期。此外,各省级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也及时发布本辖区内病害预测预报信息,为进一步做好疫病防控提供技术支撑。
4.加强水生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2007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联合各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中心)共举办了50余期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2250个,培训防疫检疫技术人员约5500人。2010年~2012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开展了省级和重点县水生动物检疫实验室技术骨干培训班,参加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的学员约347人。2009年,农业部颁布了《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考试工作于2011年在全国启动,截至2012年底,我国取得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的人数分别是548人和520人。2010年,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渔业乡村兽医登记工作的通知》,截至2012年底,我国共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渔业乡村兽医登记注册工作,注册渔业乡村兽医15581人。
5.加强水生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体系建设
为使水生动物疫病、疫情依标、依规诊断和处置,根据2000年农业部渔业局印发的《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国水产标准化委员会下成立了水生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工作组(简称“工作组”)。“工作组”设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职责是根据我国水生动物防疫事业发展中对标准的需求,以及中国水生动物疫病现状与研究水平,制定水生动物防疫类标准体系表,开展防疫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标准宣贯,逐步提升水生动物防疫工作标准化水平。截至2012年底,已组织制定水生动物防疫类国家和行业标准85项。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3-12-06/62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