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重对种粮大给予补贴。种粮大户对于耕地规模流转、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扶持种粮大户,就是直接提高了粮食生产的商品率。因此,国家应着重对种粮大户给予补贴。据悉,财政部已经于2013年10月21日从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6亿元资金,下拨给黑龙江、辽宁、山东、安徽、江西5个粮食主产省,用于五省继续开展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这些补贴原则上通过项目支持的形式实施,主要采取“贴息”和“以奖代补”两种方式,帮助种粮大户改善生产条件,重点支持种粮大户的生产成本补偿、生产能力建设以及金融机构为种粮大户提供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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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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