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七大提出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至今,我国各地均推出地方户籍改革政策。据初步统计,已有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等12省份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
各地改革措施不一,上海、深圳、济南等地相继推出居住证制度,部分城市推出购房落户政策,广东省推出积分入户政策,重庆尝试通过建立转户居民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的弹性退出机制,以合理的过渡期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而成都则推出“让农民穿着风衣进城”的户籍改革政策。
总体看来,这些政策,尤其是2010年广东省,重庆、成都两市的政策尤具进步意义,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农民工市民化的步伐还远满足不了现实的需求。
目前农民进城之后,实际上多数时候表现出“两头靠”的特性,他们既要在城市挣钱生活,同时又不敢放弃农村的土地,但土地并不能给他们带来太多收益,所以出现大量“空心村”。
在目前体制下,农民工输入省份没有动力去保障农民工的福利。从国家层面上来看,应该出台相关的激励政策,让长三角、珠三角、京津等劳动力流入大 户有动力来解决大量的外来劳动力户籍问题。虽然国家鼓励放开户籍,但大部分的就业岗位在珠三角与长三角等少数发达地区,如何鼓励这些地区解决外来群体的市 民化问题?什么政策激励最有效?
其实建设用地指标是一个好工具。因为要想解决新移民的定居,必须要占有耕地。目前土地管理部门一直在执行“占补平衡”政策,其实这个政策也可以移植到吸收外省份新移民政策上。
我国有1亿多的跨省农民工,他们在家乡都有承包地与宅基地,如果能够在打工地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落户定居,到一定时候,他们就会自动把家 乡的承包地给转让出去,把宅基地给卖了。从整个国家来讲是合适的,等于节约了土地,耕地并没有因此而减少,长远看应该是增加的。因为人口在城镇居住所占用 的耕地远比在农村居住少。
所以可以通过增加建设用地指标来激励那些劳动力流入多的地区解决外来移民市民化问题,至少具体的数量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由中央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建设用地指标增加,地方财力也相应增加,新移民进城的社保、住房也因此有了保障。
当然,进城农民的住房、子女教育、社保以及他们在农村的宅基地与承包地如何处置等问题,都需要精心谋划。
改革农村土地制度,
让农地成为“不再沉睡的资产”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最大资产,但目前还是一个沉睡的资产。目前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还存在太多的问题,如何改革好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让土地这个最稀缺的资源发挥出最大效力,需要精心谋划,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是关键:
其一,征地制度该如何改?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城乡隔离的两套土地管理制度,城镇化的土地必须被征走,政府垄断了土地的一级开发,农民被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之外。未来应该打 破目前的垄断征地政策,实现农村、城市土地“同地、同权、同利”,建立土地交易机制,使农民分享城市化中的土地增值收益,使进城农民获得创业资本,只有这 样才能可持续。
巴西城市化的教训很惨烈。在政府主导下,大批农民转移到城市,土地以低廉价格被出售给开发商,农民到城市后形成数量庞大的贫民窟,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而我国的台湾等地,让农民分享城市化中土地增值收益,不少农民因此成为百万富翁,然后这些农民就有资本去创业去开发,不仅没有贫民窟,而且带来了农村的发展。
目前我国不少地区又在重走巴西的老路。如果土地制度不变,与土地相关的制度不改, 大多数进城农民的宅基地与承包地如果被变相低价出售了,农民到城镇生活可能会变成一个大问题。谁来保证那些获得中小城镇户籍的新居民的工作以及从农村转向 城市的培训成本以及找工作的成本?
当然,如果有一个可交易的市场,让农民通过卖出宅基地与承包地,除了获得城市的户籍、住房与社保外,还能够有一笔资金从事小买卖,就可行了。
另外,我国目前还存在一个“农民上楼致贫”的现象,也就是讲,农民来到了城市,住进楼房后,他的居住成本与原来在农村相比会大大增加,但由于没有稳定的工作,还要交物业费、水电费等,其生活质量就下降了。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3-10-22/614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