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但至今还没有正式出台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说明相关政策还处于摸索、总结经验阶段。现阶段在农村发展家庭农场,应该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做到成熟一户,发展一户,成功一户,为周边农户提供示范效应。
有资料表明,21世纪初以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推动农业生产走向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还能解决部分外出打工农户承包地撂荒,实现土地连片种植的问题。
随着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农村不少地方的领导都在考虑和探索发展家庭农场,不少地方都将发展家庭农场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之一。但笔者认为,在引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投资发展家庭农场上,要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当地产业实际和市场需求,引导农民发展家庭农场,不能盲目“跟风走”,宁可发展“货真价实”的家庭农场,也不可“滥竽充数”,避免贪大求全,华而不实,形式主义。
要加强发展家庭农场的成功经验和模式的横向交流。家庭农场是新生事物,有的地方先行先试,已经有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期待地方干部多看看,多学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善于学习,可以使本地发展家庭农场过程中少走弯路。
期待基层干部在发展家庭农场的同时,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出台可行的服务性措施,发展经营能力强、有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好的家庭农场,将引导农民发展家庭农场这一利民惠民富民的好事,办好办实,让农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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