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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谁来种地”难题的制度变革


  在培养方式上,一定要尊重农民的学习特点和规律,以方便农民、实惠农民为出发点,坚持教育和培训并重。要以“百万中专生计划”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送教下乡”模式,建立“农学结合”弹性学制的农民学历教育制度;要以“阳光工程”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农民田间学校”和“创业培训”模式,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农民培训制度。

  在培养主体上,要下大力气构建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农民教育培训专门机构为主体,以农技推广、科研院所等为补充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要大力推动“校校合作、校站合作”,发挥农业中等职业学校、推广部门等作用,充分整合教育资源;要大力推进空中课堂、固定课堂、流动课堂和田间课堂建设,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导师团等制度,努力提高农民教育培养的能力、质量和水平。

  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制度

  认定管理是对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服务的基本依据,是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载体和平台。全国要制定统一的认定管理意见,建立“政府主导、农业部门负责、农广校等受委托机构承办”的体制机制,建立认定农民职业资格的“新型绿色证书”制度。

  笔者以为,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产业、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因素,根据农民从业年龄、能力素质、经营规模、产出效益等,科学设定认定条件和标准,研究制定具体的认定管理办法。同时,要明确农民教育专门机构在认定和服务上的主体地位、管理协调作用,加强建设和管理。对经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建立信息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定期考核评估,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从认定程序上可以先进行调查摸底,锁定目标进行重点培育,等培育成熟后再进行认定扶持;也可以高标准、严要求锁定目标进行直接认定,给予政策扶持。不管采取哪种方式,认定工作都一定要做好详实地调查,因地制宜制定操作方案;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特别是要确保获证与政策扶持相衔接,使农民得到实惠;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不能以任何名义收费;要根据各地实际分产业、分类分层次、循序渐进地推进,绝不能一哄而上、急于求成,绝不能搞形式主义、搞一刀切。

  着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体系

  政策扶持是推动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基本动力,是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的根本保障。要分产业、分层、分类制定扶持政策,要重点向粮食生产、有科技带动能力、“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倾斜。

  笔者建议,在生产扶持上,要在稳定现有政策基础上,将新增项目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在土地流转上,要在登记确权基础上,建立土地有效流转机制,引导土地向新型职业农民流转集中;在金融信贷上,要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建立担保基金,解决新型职业农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融资困难;在农业保险上,要扩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给予优惠;在社会保障上,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比例,提高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标准等;在教育培训的政策支持上,要尽快把务农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全面纳入免学费和国家助学政策,深度改造“阳光工程”、力争全部用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把农广校条件建设纳入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工程,把更多的农民培养成新型职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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