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农户群体快速分化,出现了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经营和服务型农户、半工半农型农户和非农产业农户等,相应的农民也快速地职业化,出现了产业工人、专业技能人员、社会服务型人员、家庭农场主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确保能有相当一部分高素质农民留在农村以农业为职业,是破解今后“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难题的制度性变革。
2012年农业部启动了100个县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着力构建促进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各项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聚焦。
让农民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
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民”或“现代农民”是针对传统农民、分散小农户而言的,是农民从“自给自足”的传统小农生产走向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大生产的根本转变,是解放生产力、推进现代农业和城乡经济发展的历史要求。“职业农民”是针对“身份农民”、兼业农民而言的,是农民从生活在贫穷乡村、社会地位较低的“身份”走向有尊严、有保障的“职业”的根本转变,是完善生产关系、推进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制度安排。目前,全国大多数地方仍以户籍作为依据对农民进行界定。笔者以为,今后只要专业从事农业生产的从业者都应该是农民。为了避免工商资本大规模、长期租用农民耕地有可能带来的“非粮化”、“非农化”和“粗放生产”的问题,可以以农产品数量、单产、质量和科技应用等作为指标,对是否是“农民”进行科学界定。
在市场规律作用下,高素质劳动力无疑向劳动力定价高、生存环境好、有较高社会保障的地方流动。提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要通过强有力的政府干预,消除市场缺陷,让留在农村的劳动者与城镇居民一样,能得到一份与城镇教师、医生等同等待遇的职业,把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转变为受人尊重的光鲜的工作岗位,从而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差距。因此,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关键在于要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持续提高农业农村的吸引力。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制度的变革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将耕地流转给种植养殖能手、适度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但同时还需要妥善解决好富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制度变革,是一项涉及政策、体制机制和发展环境等多因素、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复杂的系统工程,将伴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全过程。
推进新型城镇化,当务之急是彻底改变土地城镇化、物理城镇化的“见物不见人”的模式,通过征地和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房建设、社会保障和投融资管理机制完善等措施,切实解决转移农民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和子女教育等问题,将土地的城镇化与人的城镇化合二为一,使2亿多农民工尽快真正融入城市,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将农村留守妇女、老人和儿童逐步向城镇转移,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和新型职业农民成长创造条件。
同时,我们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为根本宗旨,以产业为导向,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统领,以制度建设和素质提升为重点,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市场机制、营造培育环境,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地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的构建。
构建完善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因此,笔者以为,发展现代农业当务之急是构建一套完善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机制,为农村储备一批农业实用技术人才。在培养对象和目标上,要以“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针对在岗务农农民、获证农民、农业后继者进行分类、分层、分产业开展。对在岗务农农民,要通过实行免费农业科技中等职业教育和农业系统培训,把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生产经营规模的骨干农民,加快培养成为具有新型职业农民能力素质要求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对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新型绿色证书)的农民要开展持续地跟踪辅导培训;对农业后继者,要通过支持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定向培养农村有志青年,吸引农业院校特别是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为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青壮年农民工和退役军人回乡务农创业提供免费全程培训等措施,培养爱农懂农务农的农业后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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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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