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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热议实施“家庭农场”的关键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今年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到的“家庭农场”引起了两会代表的热议。

  与此同时,“成都遛鸡哥”朱福顺在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工商局领到了 “家庭农场营业执照”,这是该工商局发出的首张“家庭农场营业执照”。从此以后,“成都遛鸡哥家庭农场”成为了个人独资企业。

  家庭农场这个概念并不新鲜,但成为热词是因为在今年中央的“一号文件”中首次出现。在这件具有风向标意义的一号文件中指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家庭农场来了

  家庭农场在“一号文件”中首次出现引起了各界的期待,但家庭农场究竟如何发展,还都在摸索阶段。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解释说,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孔祥智看来,成为“家庭农场”需要具有家庭经营、适度规模、市场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等四个显著特征。他说:“家庭农场区别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根本特征,就是以市场交换为目的,进行专业化的商品生产,而非满足自身需求。注册家庭农场后,家庭农场主是所有者、劳动者和经营者的统一体。”

  中国农业发展研究院院长黄祖辉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的区别在于家庭农场可以成为合作社的成员,合作社是农业家庭经营者(可以是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也可以兼业农户)的联合。

  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其中,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培育的家庭农场成为范本。但这些农场的范围与界定千差万别。

  众多专家都认为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说,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在朱福顺第一次在龙泉驿区工商局工商窗口提出申办家庭农场营业执照时,工作人员犯难了,目前并没有关于如何办理家庭农场的意见、规定出台。经商议后,成都市工商局业务骨干人员来到朱福顺所在农场现场调研。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后,工作人员现场提出了办理意见。

  “只要在本地承包土地,经营多个综合性农业项目,都鼓励申请家庭农场。”龙泉驿区工商局注册科长张祥蓉说,家庭农场是个新生事物,国家还没有详细政策出台,目前“先鼓励做起来,等到相关政策出台了,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再整改。”

  关键问题是土地流转

  农业经济专家郑风田教授告诉记者,家庭农场涉及农民的承包土地,这是农民的最大资产,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在现实发展中还有很多困局要解决。

  家庭农场代表着集约化经营,意味着家庭农场主承包的土地应该比普通农户多,这个多出的耕地就需要从别的农户租种。这些土地从哪里来?

  郑风田分析,我国目前有两亿多农民离开家乡进城务工,但很多农民工选择把家乡的土地交给亲戚邻居耕种,并没有闲置。在非农就业工作、户籍、社保、住房等都还没有解决之前,这些农民不会贸然把土地长久流转出去。不仅如此,在一号文件中也规定,既不能限制也不能强制农民流转土地。

  这似乎给家庭农场的发现限定了区域:只能在工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发展,比如在长三角、珠三角,或者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周边城郊。但对那些远离城市、非农就业有限、土地流转比较难的地区来说,家庭农场就很难发展。

  “由此看来,未来非农就业机会与城镇化的速度直接决定家庭农场的发展速度,不能够人为地让家庭农场的发展速度超越城镇化与非农就业速度。”郑风田说。

  困境二在于租金如何消化?家庭农场主从别的农户租种土地,承包费如何消解是个大问题。如果这些家庭农场还继续种植传统粮食,粮食单产不会随着承包面积的扩大而有大的提升,但粮食售价则是国家统一定价。目前农民自种粮食一亩地一年能够赚千元已算不错,那些家庭农场还要支付额外的租金,付少了,原来的出租农户不愿意;付多了,家庭农场承担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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