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解决吃饭问题,通过自下而上的过程,实行了以“包产到户”、“大包干”为主要内容的“家庭联产承包制”。由此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仅仅2、3年,就初步解决了全国人民“吃饱饭”的问题。
不过,这一“帕累托改进”的制度效应在随后几年就逐渐释放完毕,接下来,一家一户小农经济的固有弊端又重新铺满农村大地。
小农经济的性质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当社会经济采取商品经济形式以后,小农经济只能采取小商品经济形式,而这种家庭经营的小商品经济往往经营效益低下,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必然会被“边缘化”。
中国的事情不会这么简单。随后的几个重大政策和事件,1980年的“分灶吃饭”财政包干政策、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以及随后出现的县乡镇机构恶性膨胀,使农民的处境持续恶化。当时最为形象的描述是“几十顶大盖帽管一顶破草帽”,而管之“热心”,无非是“要钱”而已。
2000年,当时身为乡党委书记的李昌平上书国务院总理,发出了“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感叹。整整6年后,我国终于废止了农业税,农民的负担开始减轻。但此后,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又开始困扰所有关注“三农”问题的人们。
分散的小农户生产规模小、经济实力薄、专业化程度低、经营管理落后、市场信息缺乏、自组织能力低,因而只能出售价格低廉的初级农产品,承受中间商的盘剥。这其实就是农民“增收难”的根本原因,也是我国形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根本原因。
如今,每一次农产品周期性市场波动,几乎都会引发一系列菜贱伤农、粮贱伤农、果贱伤农、肉贱伤农之类的“突发”事件,害得有关部门手忙脚乱地四处“救火”,最终肯定是治标不治本。
2011年,问题演变得愈加诡异,即“菜贱”与农产品零售价格普涨同时发生。在青岛集贸市场上,每公斤大白菜卖1.2~1.4元,但在100公里外的菜农地头却只能卖到6分,二者相差20倍左右。在这样的格局下,菜农不仅没有分享到菜价高涨的利益,反而因为“菜贱”而破产,有人因此而选择自杀。但是,消费者也没有得到“菜贱”的实惠,反而因为菜价高涨而支出增加。
与此同时,由于农村缺乏生计,大量的青壮年农村劳动力离开农村去城镇打工谋生,农田里留下来的是中年妇女,更多的是儿童和老人,有人将其戏称为“386199部队”。农村青年越来越不会“种田”,也越来越多的离开农田,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越来越多地需要依靠“386199部队”。这里潜伏的农业危机,甚至比李昌平那时候更大。
政府为了解决“三农”问题,出台了很多农业政策,有些政策的确惠农而缓解矛盾。但是,对于那些没有理论根基,而“应景”设置的农业政策,用“病急乱投医”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例如,“公司+农户”、龙头企业、订单农业、土地入股、假合作社、等等、等等。由于小农户是一盘散沙,几乎没有谈判资格和能力,而他们的利益诉求始终没有组织载体,因此,最后总是“最受伤”。
至今,主流社会仍然没有认识到,“农民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最好组织形式,如果能够得到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它就能够引导广大农民真正走向富裕,并最终引导农业真正走向产业化和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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