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又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应是绝大多数人的共识,但对改什么、朝着什么方向改、怎样改?理论界和社会上却存在较大的分歧,甚至完全相反的看法。这种情况最突出地表现在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看法或主张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国内外一直有人或明或暗、或公开或私下主张中国应该实行土地私有化(主要是农地私有化)。中国现在或者将来究竟应不应该实行土地私有化?这是一个关系如何正确把握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方向、有效解决“三农问题”、保护农民利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维持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问题,甚至涉及对中国根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演进趋势的认知,要合理地进行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不能不公开深入讨论清楚,求得正确的认识。尽管中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吴邦国委员长2011年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不搞私有化”,但对主张搞土地私有化的理由何在、中国为什么不能搞私有化、土地私有化为什么是错误的、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为什么土地私有化不是“三农”的根本出路、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是什么、怎样正确认识中国现行农地制度和经营方式的利弊及其演进的趋势等问题,缺乏系统深入论述,更没有形成共识,仍然有人不断提出土地私有化问题,特别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予以正确全面的回答,作出有说服力的论证。
一、主张土地私有化的理由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外一直有人主张土地私有化,虽然在国内主要报刊和相关著作中很少有人公开提出中国应该实行土地私有化,但在各种理论研讨会和网络上、教学研究过程中和社会思想交流中,特别是在境外学者的有关论著中,总可以听到、看到有人认为,中国现行的土地集体公有制存在许多弊端:不能形成全国统一的土地市场,“越来越和市场经济不相适应”,“是城乡收入差距愈益恶化的制度性障碍”;“使广大农民难以分享城市化和工业化带来的巨大好处,难以分享沿海和城市的繁荣”,“城市化变成了对农民的剥夺”,“没有避免农民相对境遇的每况愈下,又没有避免无地农民的大量涌现”,导致“耸人听闻的当代圈地运动”,大量侵占农民土地,土地纠纷急剧上升,激起农民越来越频繁的群体性抗争,“严重威胁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国现在之所以“三农问题”严重、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突出,根源在于土地的公有制,三农的根本出路是实行土地私有化;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不能自由买卖土地,造成土地抛荒现象严重,无法用土地作抵押,农村金融难以发育,农地租赁市场难以发育,土地规模经营难以实现,落后的农业结构难以调整,农村基础设施常年忽视,生态“必然发生凋零”,农民收入也难以提高。也有人认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存在“产权残缺”、“所有者缺位”、难以解决的所有权集体共有与保持承包权稳定的矛盾,使得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现象严重、农民群体抗争事件频发,导致“土地征用和出让成为孳生腐败行为的三大温床之一”、“地方政府土地财政膨胀”、农业规模经营无法实现,不能满足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诉求、真正做到“耕者有其田”。另有人认为,土地承包制只是不彻底的改革,农民只是拿到了土地的使用权或经营权,还没有所有权,还没有真正做到“耕者有其田”,有学者提出“改革要彻底,就应该采取俄罗斯在土地制度方面的做法,在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给予农民自由的转让权和买卖权”,这实际上就是要给农民个人完全的土地产权,即实行土地私有化。还有人认为,如果说实行土地承包制是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第一次土改”,现在深化农村改革,就是要进行“第二次土改”、“新土地革命”,即实行土地私有化。国内有媒体甚至宣扬报道说:“农民宣告土地私有,第二次土地革命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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