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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与现代农业发展:请带动农民莫代替农民


  如何把握农业现代化的正确发展方向?回答是: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规模化”不等同于“户均种植规模”;不流转土地不行,为“流转”而流转更不行……

  9月25日,“城乡统筹与现代农业发展”论坛上,全国各地行家智力碰撞,勾勒出一条具有西部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别把农民“挤”到农业之外

  “坚持农民是发展主体,说到了咱们的心坎上!”简阳市坛罐乡南堰猪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钟子敏说,合作社正计划集中村里的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农民可选择土地入股每年分红,也可按每亩土地882斤黄谷的价格收租,同时继续从事土地生产,从合作社领工资。

  在越来越多的城市资本进入农业的背景下,南堰猪业专业合作社的故事引起了大家的兴趣。有嘉宾呼吁,减少城市资本对农民的“挤出效应”:到2020年,四川仍有4400多万农村人口,除部分通过劳务输出转移就业外,仍有大批农民需通过搞农业增收致富。

  钟子敏自豪地告诉记者,南堰猪业合作社的参股社员必须是当地从事生猪养殖的农民。“社员每年参与分红,农民真正成为受益者。”4年来,合作社的入社成员由10户增加到312户。

  不过,坚持农民主体,并不意味着“排斥”龙头企业。“要注重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现代农业建设中农户家庭和专合组织干不了的关键环节和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如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市场营销、良种培育繁殖等。”论坛上,关于要“带动”而不是“代替”的声音,愈加响亮。

  “大园区、小业主”效果显著

  面对现代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要求,“农民以什么组织方式种地”成为论坛热议的话题。

  成都市委常委白刚与参会代表分享成都经验:“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加快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实施连片经营发展。”演讲间隙,新津县安西镇万亩粮食规模经营基地的大幅照片出现在大屏幕上,引来大家的啧啧称赞。

  打破村、组、户界限,集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形成若干规模化的产业集中发展区;把农民组织起来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家庭适度规模经营,从而实现基地的规模化产业化……听众席上,新津县政法委书记刘显勇难掩喜悦:“这些经验中,有我们探索的成果。”

  刘显勇用“远看是一片,近看有界限”来形容这种已在当地推行甚广的“大园区、小业主”模式。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粮食生产中,传统散户种植每亩投入约700元,产出约1520元;规模种植每亩投入约480元,产出约1650元。这意味着每亩可直接增收约350元。

  此外,当地农户引进了多家专合组织统一服务,实现了粮食生产“从播种到收购”的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张红宇对此模式表示赞同,“必须培育一大批适应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同时培育多元化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成都的试验为全国提供了样本

  代表们认为,土地要素利用得好不好,与机制创新的广度、深度密切相关。

  崇州的“14”发展模式、新津的“服务大包干、生产全托管”模式、青白江的福洪杏标准化生产基地“托管模式”……在成都市农委主任郭金安看来,这正是成都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用好用活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

  “不流转土地不行,为流转而转更不行!”“要尤其重视流转中的助农增收机制和农民权益维护。”“土地流转不能局限于简单化的出租土地,要探索在流转基础上的股份合作机制。”议论十分热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认为,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将成为关注重点。“一是就业带动,二是渐进转移,三是保留地权。”他表示,近年来成都统筹城乡的改革试验,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全国提供了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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