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行业资讯

专家称全面取消农业税为全国农民减负超过千亿


  为全国农民减负超过千亿

  问:从2006年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到现在已经有6年时间了,改革的效果如何?对现实及未来的意义何在?

  宋洪远:农村税费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继农村土地改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的又一重大改革。这项改革依法调整和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关 系,将农村的分配制度进一步纳入法治轨道,大幅度减轻了农民的负担,2006年取消农业税后,与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全国农民减负1045亿元,人均 减负120元左右。通过配套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消除了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此外,农村改革从调整生产关 系到改革上层建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党国英:停止征收农业税至少有两重意义。第一,政府要向农业和农民在一些领域提供无偿的公共服务。税收是国家公器,特别是现代国家的公器。对低 收入人群实行免税,甚至实行负税,体现税收对国民收入再分配职能。第二,停止征收农业税还意味着停止国家与农民之间的掠夺式交易。围绕农业税而发生的各种 搭车收费,具有掠夺的性质,因为相关收费机构并没有向农业和农民提供公共服务。

  程国强:上世纪90年代,我国农业政策逐步由索取向支持补贴转型过渡,对农业的取予渐趋平衡。全面取消农业税,探索实施农产品价格支持措施和直接补贴政策等,则意味着中国已经初步建立农业补贴制度的基本框架。从长期趋势看,随着国家财力的不断提升,农业补贴的能力不断增强,不断加大对农业的补贴支持力度,是今后我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必然政策选择。

  链接

  农业税费改革大事记

  ●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2000年,安徽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扩大到河北等16个省。

  ●2003年,全国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2004年,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取消除烟草外的农业特产税,在吉林、黑龙江两省进行全部免征农业税试点。

  ●2005年,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在其他地区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在牧区开展取消牧业税试点,当年已有28个省全部免征农业税。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粮食 农民增收 农民人均纯收入 农民收入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