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实施财政保费补贴政策,但财政保费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农业保险依法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但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此外,征求意见稿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保费补贴、经营费用补贴和再保险费用补贴等多种形式支持农业保险发展,鼓励农业生产组织通过宣传、组织、协助以及提供保费补贴等多种方式参与农业保险活动。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对呼吁已久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国家还将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但稍显遗憾的是,具体管理办法依旧“悬而未决”,尚待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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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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