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破”有“立”,改革力度空前
一系列约束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被破除,一系列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制度新机制建立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三农’发展进入了又一个‘黄金期’,无论是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基础设施,还是农村社会事业等,都呈现难得的好形势。粮食产量‘八连增’、农民增收‘八连快’,是最有说服力的标志。人们问,农业农村发展得这么好这么快,农村改革有哪些进展和成果?我觉得,近年来的农村改革力度非常大,如果没有这么大的改革推进力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绝不可能这么好。”谈及近10年来的农村改革,陈锡文开宗明义。
陈锡文说,从农村税费改革到农村综合改革,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到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实行财政奖补,从建立三项社会保障制度到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三农”领域这些年的改革,不同于改革初期的以“破”为主,而是“破”与“立”相结合。其中,既有事关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大事,也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好事,为农村今后发展拓宽了空间,很多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
取消农业税堪称“破”的典范。200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正式废止。农业税的取消,为全国农民每年减轻负担1335亿元,人均减负增收140元,开启了农民休养生息的新时代。为能够跳出历史上税制改革“积重莫返之害”的所谓黄宗羲定律的怪圈,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国家及时启动了农村综合改革,包括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33631个乡镇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改革,占乡镇总数的98%;有27个省份对1080个县实行了财政直接管理,2.93万个乡镇实现了“乡财县管”。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全面放开粮食购销,使所有农产品流通纳入市场化运行的轨道……一系列约束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被破除。
陈锡文认为,这一阶段的改革,“立”是主基调,我国制定出了一系列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制度新机制,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实行农业生产补贴,2011年中央财政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支出达到1406亿元,补贴政策已逐步拓展到畜牧业、林业、草原、节水灌溉和农业保险等领域。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行“两免一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搭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97%的农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5300多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面推进,1亿多农民领取了养老金。农民工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工资水平、社会保障标准逐步提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加快解决,劳动保护和居住条件不断改善。
重中之重,夯实发展基础
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农业农村形势好
陈锡文在回顾近10年来的改革历程时说,我们能够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农业农村形势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的增加,为保供给、稳物价起到重要作用;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对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消费作用巨大。“农业农村的好形势得益于党中央始终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不断深化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与时俱进地完善农村政策体系。”
陈锡文说,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农村改革,有着鲜明的阶段性特征。首先,农村政策的制定完全根据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确立的路线、方针以及主要任务来确定,定位科学――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思路明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
其次,伴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国力不断增强,国家对于“三农”这个薄弱环节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以中央财政对“三农”支出为例,2003年该项支出不到3000亿元,2010年已经突破1万亿元,这表明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已经具备更强的支持“三农”的能力。陈锡文说,“虽然GDP的增长、财政的增加,大部分都不来自农业,但农业不稳固、农村不发展、农民过不好,其他都是沙滩上的高楼,缺乏坚实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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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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