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化解纠纷是保障
在推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过程中,因农地流转而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呈现高发态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颁布为多元化农地纠纷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整合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将我国传统的民事调解结合国际民商事仲裁制度,把调解与仲裁原理联系农村实际情况,确定公正公平、便民高效、重视调解及可裁可审等原则,明确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支持农地纠纷调解仲裁的各项基本要求。应当充分运用该法保障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顺利展开。
以政策法规确立规模经营的适度指标
农地规模存在一个适度的问题,并非规模越大就越好。在选择农地适度规模时,需要进行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分析。规模越大,意味着投入越大,高投入伴随着高风险,如果出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其后果难以预估。而且,农业生产本身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国际国内农产品市场的价格走势往往存在相当的不确定因素,病虫害等也较容易在同种农作物间大面积传播,农业生产决策和农业生产技术也常常面临一定的风险。因此,必须为农地规模经营确立一个适度的指导性标准。由于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何种程度的规模才为适度,难有普适性的量化标准,所以,各地在制定农地适度规模政策法规时,应根据各自的资源禀赋、农业经营环境、生产力水平等生产要素,结合农地单位面积的成本投入和产出状况,合理确定符合本地区农业发展的适度规模指导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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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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