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告中,明确提出:“充分利用冬春农闲时节,强化政府组织发动,加大项目带动,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一事一议等方式,组织和引导农民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对于这样的解决思路,有委员表示了不同的看法。方新委员表示,首先需要弄清楚农田水利建设的责任主体到底是谁。
“从农田水利建设来讲,特别是主干渠网的建设是公益事业,政府责无旁贷,但是田间水利建设的责任主体到底是谁?农民还是政府?取消‘两工’之后新机制的起点,究竟是政府主导、农民参与,还是应该是政府扶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民办公助?”方新委员表发问。
对此,陈雷坦承,田间工程的责任主体问题“比较复杂”,跟现在农村的经营体制有很大的关系。不过,还需要考虑到农业目前仍为弱势产业,亟待政府资金扶持的现实国情。
“特别是中央明确了从土地出让收益到拿出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投入力度,我相信田间‘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将会得到加快解决。”陈雷说。
对此,蔡?委员亦表示,应加大“市场机制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目前之所以存在投入不足的问题,“关键在于没有把正的激励信号充分地利用好,引导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那么这是一个体制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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