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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4亿亩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我国土地整治事业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日前发布。未来五年土地整治将迈出怎样的步伐,由此决定。

  这一轮规划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其基本逻辑和亮点有哪些?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负责人。

  新瓶装新酒,内涵外延全面扩容

  与2010年到期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不同,“十二五”期间的规划名为《全国土地整治规划》。是新瓶装旧酒,还是全面“升级扩容”?

  “毫无疑问,是新瓶装新酒。新一轮规划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土地整治内涵外延发生深刻转变的背景下编制完成的,原来的框架思路和目标任务已经‘包’不住了。”规划司负责人表示。

  10多年来,我国的土地整治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在范围上,已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综合整治转变,逐步演变为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在内涵上,已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在目标上,已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在手段上,已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的运用转变。

  “当前,土地整治已经由自然性工程转变为综合性社会工程,成为保发展、守红线、促转变、惠民生的重要抓手和基础平台,土地整治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对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节约优先战略,以及社会主义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该负责人认为,本轮《规划》的定位和层次很高,不仅要经过国务院批准,而且部分内容还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展延伸。

  此外,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等一系列重大成果的相继完成,也为本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

  “十二五”时期的土地整治规划要驶向何方?《规划》的回答是: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以推进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要求,加快农村土地整治复垦,提高耕地质量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保障粮食安全“分量”最重,如何确保4亿亩落地?

  再建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补充耕地2400万亩――本轮《规划》中仅有的两个约束性指标,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必答题”。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一再提醒我们,解决好13亿人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该负责人表示,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地方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

  然而,在许多人眼里,这却是一项“不可思议”的任务:过去十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共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2亿多亩,其中“十一五”期间1.6亿亩。如今,未来五年新建4亿亩,是“十一五”时期的2.5倍,地从何来,钱从何来,如何建设?

  “这个目标虽然有难度,但我们相信,只要找到合适的支点,就能实现。”该负责人介绍,《规划》为确保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如期落地,设计了一系列抓手,多轮驱动,力促建设任务的落实。

  首先,科学划定了华北平原区等10个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冀东煤炭钢铁基地等10个土地复垦重点区域,东部沿海滩涂区等9个土地开发重点区域;确定了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整治工程等8个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在实施好已安排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的基础上,适时启动新的重大项目;以示范建设构筑全域整治新机制,在继续实施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打造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同时继续推进示范省建设。规划期内,新建5000处万亩连片的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其次,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将通过省、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层层分解落实。其中,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下达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年度计划,各省(区、市)则据此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每年能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面积、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及具体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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