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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拟定农村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标准


  记者1日从卫生部获悉,为做好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卫生部组织专家拟定了《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助理全科医生的培养对象为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制专科毕业生,已经或将要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养年限为2年(共104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训1年。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学员在2年培训结束时,符合有关条件者,应参加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综合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并且通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者,方可颁发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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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2-03-02/56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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