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康民】近日,农业部公布了《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要求,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特别是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鼓励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发展,探索推进涉农保险发展。探索完善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规划》还称,鼓励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加强考核评价,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扶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完善登记和管理办法。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扶持农业信贷担保组织发展,扩大农村有效抵押物范围。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村的重要时期。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农业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了《规划》。
《规划》要求,坚持把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首要任务,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
农业部政法司司长张红宇认为,虽然我国已实现粮产七连增,但粮食增产的潜力依然存在。为保粮食安全,此次《规划》提出了优化粮食种植结构、推动生产要素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加快构建“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等措施。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1-09-08/54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