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这次出问题的是醋。山西醋产业协会副会长王建忠爆料:市面上的山西老陈醋95%都是勾兑醋。也就是说,消费者平常喝的基本都是醋精勾兑的。醋精本身不含营养成分,勾兑比例掌握不好的话,还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国家目前虽有所谓配制食醋的标准,但尚无手段检测出勾兑的是不是工业级冰醋酸,以及勾兑比例是否合乎标准。(8月7日《广州日报》)
如果事实真如王建忠所说,市面上大量的醋都是醋精勾兑而成,则摆明了是一种消费欺诈行为,理当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然而,这种行为为何长期大行其道却无人监管?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似乎已不算新闻,但是,几乎整个行业长期干着欺诈消费者的勾当,却只要媒体不曝光就受不到重视得不到处理,还是让人不免感到愤怒。
勾兑醋“现身江湖”,与质检品质低下、食品监管缺失自然脱不了干系,但将责任全部归咎于此似有不公。一来,食用醋企业很分散,监管难度本身不小;二来,国家允许勾兑醋生产销售,违法的边界只是勾兑比例是否超标,以及勾兑醋精是否工业级冰醋酸,但是这些尚无手段检测出,自然也就无从监管。所以,勾兑醋大行其道,首先需要拷问还应该是配制食醋国家标准。相比此前被聚焦多时的全球最低奶业标准,配制食醋、配制酱油等调味品国家标准,实在很有一比。
人没了,发展就毫无意义;某种意义上说,食品安全也是国家安全。难以理解的是,在并非没有更好替代品的前提下,为什么要允许配制酱油、配制食醋这样的怪东西合法存在?这些纯化学物质,除了能提供一些类似的调味口感之外,并不具有任何营养价值,相反却只要监管跟不上,就必然损害公众健康。在酿造酱油、酿造食醋历史悠久技术发达的前提下,反而允许厂商改而利用化学物质简单调配出化学调味品,这难道不是一种极大的倒退吗?
倒退也便罢了,只要监管得当,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杜绝厂商欺诈行为,那消费者至少还可以用脚投票;可真实的情况是,国家标准虽然煞有介事地规定醋精添加比例不得高于50%、不得使用工业级冰醋酸等,检测技术却完全跟不上,有规定等于没规定。在根本无法有效检测出醋精添加比例以及是否工业级冰醋酸的情况下,急着推出配制食醋国家标准,无疑是对公众健康的极大不负责任。道理很简单,除非你能够并且确保对配制食醋进行有效监管,否则根本就不该给勾兑醋大开合法之门,公众生命健康是不容儿戏的。
勾兑醋在市场中畅行无阻,绝不是一个正常的市场竞争结果,而是劣质国标与劣质监管合力之下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制定该标准的中国调味品协会,没有理由更没有权力代替公众,在用化学品配制出类似酿造的味觉与忍受化学品危害生命健康之间做出“要味道不要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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