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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社会法庭开到田间地头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创造性采用“社法结合、诉解结合”模式,将诉讼调解与社会法庭民间调解结合,社会法庭与人民法院结合,发动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和群众担任社会法官,解决基层群众中的矛盾和问题。

  近年来,襄城县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为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2009年5月,襄城法院首先在湛北乡成立试点社会法庭,选择8名退休法官、干部和教师担任社会法官。社会法庭成立两个月,调解20多起矛盾纠纷,深受群众赞扬。于是,乡级社会法庭很快在全县16个乡镇成立,聘请社会法官198人。社会法官利用人情大义调解纠纷,依靠群众力量合力调解,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新途径。社会法庭工作开展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45起,没有一起反弹或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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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1-07-28/54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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