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加强土地管理的重点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并提出了一系列近期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工作重点。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再度被强调,也更进一步引发了人们对于耕地质量保护的思考。
耕地不仅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18亿亩耕地红线”已经深入人心,但是,我国耕地质量的保护却不容乐观。根据国土资源部2009年底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中国耕地质量等别总体偏低,近六成的耕地低于平均等别,生产能力大于亩产一千公斤的优质耕地仅占6%。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表象下,是我国耕地隐性流失日益严重――如果我们失去的更多是一亩地养三个人的高等田,如果只重视耕地红线的数量,而不考虑耕地红线圈定的质量和生产能力,会给国家粮食安全埋下重大的隐患。
毫无疑问,我国耕地质量建设的现状已经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加强耕地管理“数”“质”并重也迫在眉睫。关键问题是――如何才能真正地将耕地质量建设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在实处,真正把耕地质量建设摆在和数量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呢?
其实,对于耕地保护的质量要求,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提出来了。2005年底,温家宝总理出席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时指出:“要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决不能搞账面平衡,必须做到面积和产能的双平衡。”2003年,时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出席全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会议时,也提出“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保证一定的数量,稳步提高耕地质量是有效保护耕地生产能力的两项基本要求”。但是,在具体贯彻落实中,耕地的质量保护工作总体而言仍旧处于弱势。有些地方虽然也提出了“数”“质”并重的管理思路,但在具体执行中,依旧是沿袭旧的重数不重质的管理方式;我国很多地区,在推进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取得了明显成绩,极大地提高了耕地的生产能力,但同时还有一些地区,在“占补平衡”过程中,依然大搞“占优补劣”的数字游戏。正负相加,效果几何,却是笔糊涂账。耕地质量保护仍旧缺乏一个统一有效的管理和目标指导。
2006年以前,我国有过一段耕地数量迅速下滑的时期,为此,当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18亿亩耕地红线的约束性指标,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多年以来,耕地数量快速下滑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抑制。那么,面对当前不容乐观的耕地质量管理局面,我们是否可以制定一个耕地质量管理的约束性指标,为耕地质量管理确定一道红线呢?
当然,相对于数量的要求而言,耕地质量管理的技术要求可能会更加复杂,操作难度也会增加。不过,应该说我们当前已经具备了这样的条件。2009年底,国土资源部完成了我国历史上首次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和评定工作,全国耕地质量评定为15个等别,平均等别为9.80等,这为今后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奠定了基础,也使得我们划定耕地质量红线成为可能。我们可以在科学评估、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对耕地质量建设提出一个远景目标,既要保证质量等别不能低于现有的水平9.80等,还要提出在未来若干年内,耕地质量提高一个或者几个等别。既要制定全国的目标,也要制定各省区的发展目标,并将这一要求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真真正正让耕地质量管理成为各级政府没有后路可退的职责与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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