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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是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制定的国际合作协定。公约的目的是确保全球农业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生物随植物和植物产品传播和扩散,促进有害生物控制。
2005年10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加入经1997年修订的《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成为公约第141个缔约方。加入公约后,我国可作为缔约国参加公约框架下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共享其他缔约方提供的有害生物信息,参与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及相关规则的制定,参与检疫争端的合理解决,在审议通过国际标准规则、措施和相关方案时行使表决权,维护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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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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