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来看,应当建立“长效”的农产品价格管理机制,比如探索建立农产品成本价格保险,或像国外那样,采取价格保护和补贴政策,不仅限于粮食,也扩大到蔬菜领域。针对生产成本特别是农资价格上涨过快的问题,应该探索控制机制;针对农产品生产规模小而零散的问题,应着重加强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扶持各类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改善单一农户的弱势地位;为减少流通环节,把利润更大比例地给予农户,可发展订单农业,采用“公司+农户”型产销方式,同时推动当前“农超对接”模式的实践。至于信息不对称,政府应当建立农产品需求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平台,广泛收集信息,有效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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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1-04-28/53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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