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抓好农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要继续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农机化、农产品市场、农业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提高装备水平,改善手段,创新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要抓好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在全国创建200个以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壮大主导产业,突出重要农产品,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经营制度创新,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发展。
“十二五”时期,发展现代农业,要积极完善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政策。要善于抓住机遇,科学设计,精心谋划一些重大政策,增强政策的连续性、协调性和针对性,不断完善现代农业发展支持保护体系。要继续增加农业投入。推动继续加大国家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财政、基本建设和国债、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的比例。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切实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加快发展农业保险,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要继续增加农民补贴。加大“四补贴”实施力度,扩大补贴规模,增加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推动实施农业防灾减灾和稳产增产关键技术与服务补助。
要继续完善农业补偿机制。加大粮食主产区补贴规模,强化和完善大县奖励政策,建立与产量直接挂钩的奖励机制。全面实施和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建设支持力度。
要继续完善农产品调控政策。推动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探索建立目标价格政策。完善农产品临时收储办法,健全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完善“菜篮子”产品应急调控预案,制定鲜活农产品调控办法。
要继续完善农村改革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进一步解决农民工问题,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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