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美国商务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事实信息认证(暂行规则)》即将实行,这也是美国商务部近期以来,在对外贸易领域进行的标准性调整中重要的一项。从2011年开始,美国对于贸易规则的调整动作不断,中国企业在应诉过程中需要学会把握主动权。
暖水虾案的启示
根据美国商务部网站上公开信息,此次暂行规则中涉及的信息认证包括应诉企业应提供的生产成本构成、企业人力成本构成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1年开始,美国对于贸易规则的调整动作不断。1个月前,美商务部就拟根据若干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数据,调整计算非市场经济国家工资水平的比率,并据此确定企业的倾销幅度;同时,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涉案产品出口价格计算方法,美商务部建议比照对市场经济国家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
“这些调整是否会增加中国企业未来的应诉难度还不好判断,但企业应当意识到,未来的应诉案中,应更强调把握主动权。”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相关人士表示。
中国商务部最近就输美暖水虾一案中美方的“归零原则”,向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上诉,并启动磋商程序。据了解,这起涉案金额高达3.8亿美元的反倾销案件也是中国出口农产品到目前为止遭遇的最大贸易摩擦案件。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副会长于露表示,在我国海域内养殖的绝大部分虾类均被称为暖水虾。根据海关数据,2010年,水产品继续位居大宗农产品出口首位,出口额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28%。
输美暖水虾案最大的争议是,美国在计算倾销幅度时采取“归零”原则:当产品在美国售价低于原产地售价时,把该产品两地售价的差额作为倾销额;如果高于或等于原产地售价正常销售,无论差额多少都以“零”计算。这意味着变相提高了产品的反倾销税率。
在上诉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两次裁决中,美国商务部都选择参照印度企业所提供的虾苗价格,但两次都被裁定不符合规定。在这个情况下,应诉的中国企业提交了有说服力的替代国价格,最终使得反倾销税率大幅下降。
在该案中,应诉的两家企业中联公司和谊林公司,通过对输美价格计算方法的差异据理力争,最终实现了由最初分别被征收倾销税率分别为80.19%和82.27%下降至5.07%和8.45%。而未应诉企业的最终反倾销税率则维持在112.81%。
合理利用补贴
“‘归零’法则与WTO的相关原则不符,已经遭到包括日本、欧盟在内的众多成员国投诉,所以我们看到美国正在计划将其调整为拟采用月平均价格(monthly average-to-average)方式来计算倾销幅度,同时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工资和价格计算方法进行调整,不难猜测其转换评价标准的用意,今后可能计算中更多以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进行参照。”WTO研究专家李钰表示。
事实上,尽管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在过去两年间逐步增加,但在农业领域却并不多见。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美国共对中国农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5起,仅占美国对华产品反倾销调查案件总数的3.3%。“尽管美国政府在WTO农业谈判中积极主张实行‘零补贴方案’,倡导取消一切生产补贴和出口补贴,但在美国国内农业补贴政策上却一直在强化其补贴总量和规模。可以说目前美国对于别国农业补贴的容忍程度非常大。” 李钰说。
只是同样作为农业大国的中国,同样对农业生产施以大量补贴,而当前我国农业补贴政策以价格支持为主,补贴实施价格支持的中介主体——农产品流通部门为主,这并没有使得农业补贴的效果最优化,反而增加了别国提起反倾销的风险。
“WTO规则中明确,政府提供的价格支持主要应针对农产品生产者,而不是农产品的流通部门。因此,在补贴工具选择上实现由‘黄箱’政策向‘绿箱’政策的转变非常必要。” 李钰说。
“绿箱”政策
为保护成员国的农业利益,WTO《农业协议》中专门设立的保护条款。包括政府的一般性服务、粮食安全目的等公共原因引起的公共储备补贴、国内粮食援助补贴、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支持、政府参与的收入保险和收入安全网计划、自然灾害救济补贴、对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资源停用或储备的补贴、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农业环境保护补贴和区域性援助等十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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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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