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困境下,由于各乡镇的国有粮食企业只得“抱团求存”,其现有资产已全部集中到县粮食局统一管理,但抵押物还是十分有限,农发行现执行的资产抵押率为60%,一趟辛苦下来,所获贷款无几,企业收购资金杯水车薪。吉水县19个乡镇国有粮食企业的有效资产为1420万元,可获得收购贷款仅为852万元,每个乡镇平均不足50万元,按平均120元/百斤收购价格计算,50万元收购资金只能收购20万公斤稻谷,还不足一个乡镇粮食总产量的1%。
尽管还有尚待完善之处,但作为粮食收购“主打行”的农发行也是“进退两难”。一方面,如不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则影响粮食收购进而影响到粮价,而放低标准,在目前基层粮食企业改制尚未到位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形成新的风险。因此,此间业内人士认为,国有粮食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精神,妥善解决企业历史包袱,促进企业求变发展,增设收购网点,在稳购多销,勤购快销上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抢占市场空间,掌握收购主动权,占领市场份额,提高经济效益,更好地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
稳粮价金融应“给力”
粮价稳定在一定的区间是大众和社会各界众望所归,金融部门在这方面也应积极而为,给力发劲。这也是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的话题。
发挥“窗口指导”和工具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企业、粮农的信贷投入。基层央行应强化“窗口指导”和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认真研究解决支持粮食收购与粮食加工中的各种现实问题,及时研究制定《金融支持粮食收储与粮食加工企业信贷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准确把握信贷支持粮食收储与粮食加工的着力点,并督促辖内商业银行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新增存款投放粮食生产、收储和加工企业,建立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切实加大对粮食主产区、重点商品粮食基地和种粮大户的扶持力度,支持科学种田和规模化生产,保证市场粮食供给。
农发行要继续发挥好信贷政策导向作用,本着扶大弃小、扶强弃弱的原则积极发放贷款,通过政府部门牵头,以林业局、农业局下属企事业公司等形式解决担保问题。
构建风险补偿机制,保险出力保障。基层央行可以积极探索,加强协调,推动粮食收购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以财政支农资金、民间资本等多种方式筹建市县粮食收购信贷担保公司,为粮食收购加工企业提供担保,解决粮食收购“贷款难”、“抵押难”、“担保难”问题。建立省市县粮食信贷风险基金,对通过利率定价难以覆盖成本和风险的涉农贷款,通过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或税收优惠给予一定的补贴,以调动金融机构发放粮食收购贷款的内动力。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应根据政策性业务的规模、风险损失程度,给政策性金融机构相应合理的补偿或减免所得税和营业税,满足粮食收购贷款对风险保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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