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方农村报》记者对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中种公司)副总经理田冰川进行专访,双方围绕我国种业产学研合作体系创新、中国种业整体升级以及中种公司战略举措等话题展开对话。今本刊摘要刊登,供读者参考。
——编者
“产学研”分割 产业竞争力弱
南农:2000年《种子法》的实施,我国种业市场进入充分竞争的时代,但经过10年发展,整个行业竞争力依旧不强,您觉得问题出在哪儿?
田冰川:我国种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由于产业化历程尚短,两个方面的薄弱环节比较突出:一是由产学研分割导致的产业链各环节集成度弱。现行科研体制机制尚未有效解决科研与产业有效结合的问题,尤其是应用性研发与作为产业化主体的种子企业之间相互割裂,种子企业争品种、争市场的竞争加剧,市场分割、区域分隔,影响了良种良法的规模化推广,并给规范管理带来困难。二是由经营主体“散弱小”导致的产业集中度低。计划经济下全国统一的供种体系被打破以后,种业很快进入主体高度多元、分散时期,地方国有种子公司就地转为私有化,各类资本不断涌入,种子公司大量增加。中小型种子企业在技术投入、管理提升、承担质量责任、抗风险等方面能力偏弱。市场集中度很低,没有一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超过我国整个种业市值5%。
南农:您觉得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改进?
田冰川:我国种业要做大做强,应坚持走深化产业改革之路,抓住两个环节,实现两个转变,即:抓住产业集成度的环节,实现由科研生产、经营相互割裂、相互脱节向育、繁、推、销、服的一体化转变;抓住产业集中度的环节,实现我国种业由分散弱小的小规模生产经营向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种业龙头公司与专业化的种业大中型企业相结合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是我国种业由传统的粗放生产向集约化大生产转变的基础。
因此,我们建议:未来十年在国家主导下,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发挥国有资本的影响力、控制力、带动力,快速提升产业集中度,提高产业链集成度,建设国家级种业航空母舰,并调动其它各种资本的积极性,形成一批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大中型种子企业。
加大科研投入企业应为主体
南农:十多年来,我国科研体制改革并不彻底,而且出现双重利益(公益性、商业性)怪圈,严重阻碍企业及科研院所品种研发能力提高,对这个问题您怎么看?
田冰川:科研教学单位的科研任务以基础性、公益性的研究与创新为主,企业的科研重点是应用型、商业化的育种与创新为主,两者应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经过长时间讨论,目前不论是科研教学单位还是不同规模的种子企业,实际上都认识到我国种业的产、学、研、用相互脱节制约着种子产业化发展的进程,作为市场供种和国际竞争主体的企业缺乏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能力。
南农:也就是说,现在大家都认识到了这个问题,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田冰川:我们认为国家应以培育企业为主体的自主育种创新能力,首先抓住主要粮食作物、大型龙头企业和优势科研院所作为试点,分阶段、有步骤地建立科研教学单位与企业分工协作、战略联盟、优势互补的紧密型合作机制,要求和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要求和鼓励商业化育种力量与资源进入企业,国家在保障科研教学单位基础性、公益性科研投入的同时,将应用型种业科技投入的重点向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倾斜,并将生物育种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平台向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配置,从而在优化社会分工与国家投入机制的基础上,真正形成全产业链的种业核心竞争力。
并购打造航母布局华南市场
南农:近两年来,种企间的并购案例逐渐增多,比如中种收购川种、隆平高科控股山西屯玉,企业整合力度加大,对于行业而言,这是否是行业发展的必经阶段?
田冰川:近年来全球和我国在各行业、各领域企业通过合并收购等多种形式积极进行产业整合,成功的兼并重组案例比比皆是,由此带来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升级成效显著。
我国种业的产业化进程历时短(自1978年成立中国种子公司方始),市场化发展处于初级阶段(自2000年《种子法》实施),产业集中度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严重、国际间产业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的新形势下,必须切实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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