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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向粮油企业“打招呼” 食品价格大幅回落


11月20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从加大农业生产、稳定农副产品供应等16个方面(“国16条”)就稳定物价作出部署。随后,各大中城市也纷纷出台措施,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在11月26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号称“粤23条”,严控物价;广州、东莞等地也向城乡低收入居民发放临时物价补贴。

更多稳定物价的措施也在密集出台。日前,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保种保供”,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尤其是“菜篮子”产品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种足种好和有效供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管,立足服务,加强维权,维护市场秩序,努力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国务院日前还决定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

在交通运输方面,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同时,各地将重点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骗逃车辆通行费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公平竞争和运输市场秩序稳定。

分析

“限价令”能否持续稳物价?

最近政府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加大抛储等手段,促使短期内使民生必需食品价格回落,仍令不少人担心稳价能否持续。

部分食用油企业就明确表示,今年各项成本均快速上涨,包括人工、运输成本等,而国家又要求不得提涨,企业压力很大,濒临亏损边缘。广东有食品企业就表示,在终端价格受压制情况下,为了减少亏损,他们宁可减少生产,“据我所知,不少食品企业宁可选择停产。”据悉,中粮集团董事长宁高宁曾表示,食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而国家实施控制食品价格措施,导致中粮集团整体毛利率有5%跌幅。

中山大学林江教授认为,当前“限价令”之下的物价回落,并不稳定也不持久,这是政府采取行政限价而出现,不是基于供求关系;同时,这种回落可能只是选择性的、部分品种和下跌,有些民生必需品仍居高不下。“一旦‘限价令’期限过,食品物价有可能出现报复性上升。”

林江建议,政府应该出台更多政策来引导和稳定物价。比如增加生产、管理需求。增强生产商、制造商的信心,引导生产企业加大生产,供应市场;管理需求,一方面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必需品理性需求,稳定民心,增加人们对前景的信心,而要增加居心信心,比如可继续采取加息举措;对于游资炒作、囤积居奇的行为也要加大管理,管理市场秩序。“全球货币供应量增大、泛滥,是这一轮通胀的深层次问题,国家要在防止热钱流入方面做更多工作。”

中国食品工业行业协会秘书长熊必琳则相对乐观,他认为政府有能力解决农产品上涨问题。他解释,我国粮食总产量达10928亿斤,比上年增加312亿斤,增长2.9%,实现半个世纪以来首次连续七年增产。这就为管理好通胀预期、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提供了基础支撑。“我国粮食粗加工多,精细加工少,在‘十二五’的装备行业发展规划里,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发展农业机械化,这将有利于提高我国粮食生产和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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