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食品安全质量水平,建立流通领域相关责任机制,商务部、财政部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央财政将在全国范围内,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答:我们主要基于以下考虑:首先,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食品安全保障工程。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一项重要原因就在于企业主体安全责任不落实。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从流通领域入手建立市场倒逼机制,强化经营企业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能力,促使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其次,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是从肉菜入手,推动农产品流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肉类蔬菜是“菜篮子”中的大品种,消费量大,但流通的组织化、包装化水平不高,容易在食品安全上出现问题,而且不易查找源头。我们选择肉类蔬菜入手建立追溯体系,通过信息化改造、加强市场引导等手段,改善流通基础设施,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带动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如果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做好了,还可以带动其他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建设,改善经营环境,促进农民农业增收。
最后,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可以帮助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政府责任制。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今年的国办发18号文件就提出了进一步强化“菜篮子” 市长负责制的要求,保障质量安全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但是在目前农产品大流通的格局下,很多地方农产品的外埠供应量相对本埠供应量要高许多,光靠地方自己的力量,很难保障食品安全质量,无法有效落实地方责任。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实现各地信息的互联互通,整体推动全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帮助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基于以上三点原因,我们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总体方案,并确定了上海、重庆、大连、青岛、宁波、南京、杭州、成都、昆明及无锡等10个城市开展试点。
问: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难点是什么?
答: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难点主要在于流通基础较薄弱和建设追溯体系的经验不足。
肉类蔬菜流通现状与建设追溯体系要求差距较大。一是流通组织化、包装化程度不高,目前我国个体从业者占到经营主体的95%,冷鲜肉、分割包装肉占比不到10%,包装蔬菜份额不足13%;二是流通基础设施条件差,大部分批发市场没有基本的检测检验和贮藏保鲜设施,采取传统的人工结算交易,信息化程度低;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自律意识不强,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食品安全制度没有有效落实。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实际是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的电子化,加强对流通节点和经营主体的责任控制,技术上要求在包装化产品上贴码进行客体追溯,在批发市场进行电子结算保证追溯流程完整性。
建设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是一个比较新的领域,可借鉴和参考的经验不多。这几年,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上海、宁波、无锡、杭州、成都等城市进行了肉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要扩大到全国范围内,这些经验还是不够的,并且我们还加入了蔬菜这一大品种,实现追溯的难度将更大。
尽管存在诸多困难,但是基于食品安全保障、推动农产品流通发展和帮助落实地方政府责任考虑,我们希望通过试点,取得突破,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问:准备采取什么方式在全国推行追溯体系?
答:考虑到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影响大,涉及面广,我们采用了试点再推广的方式,在一些有条件的城市进行先行先试,逐步推广到全国。
我们选择部分城市先试先行主要出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城市消费量大且以外埠菜为主,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受害群体众多,社会影响大;其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食品安全问题也会越来越突出;再次,“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中增加了食品安全的内容,地方政府要对食品安全需要负总责。同时,城市的基础条件也比较好,建立追溯体系的难度更低,因此我们选择从城市入手,先行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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