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9日从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获悉,为确保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到位,规范粮食收购企业价格行为,维护种粮农民利益,该局决定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
据介绍,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从今年新粮上市起,广西就适当提高了我区生产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93元、97元和105元,比2009年分别提高了3元、5元和10元。
本次价格检查时间的跨度较长,为今年的7月至明年的4月。主要检查2009年、2010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违反国家规定的稻谷最低收购价进行收购的行为;收购时压级压价,或以提高水分、杂质,多扣车重、皮重等手段变相压级压价克扣农民的行为;违反粮食质量标准有关规定,收购稻谷时对水分、杂质、不完善粒、整精米率等指标,不按规定实行增扣量、增扣价的行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购场所未向售粮农民公示稻谷最低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增扣价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的行为;在收购中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乱收费,或代收代缴其他费用的行为;提供假账或虚假验质报告;收购凭证不填写、不如实填写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规定的水分、杂质等主要检验项目及数据的以及其他违反国家粮食收购价格政策的行为。
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检查发现的粮食收购企业压级压价或者变相压级压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对性质恶劣的坑农害农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农民朋友如果碰到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 (记者肖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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