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厅没能给出具体估算,但是其2009年2.3亿吨产量同样让这一财政增收指标不容小视。
内蒙古财政增收指标则更大,2009年内蒙古的原煤产量已经超过了传统的产煤大省山西,内蒙古的煤炭资源税额为每吨3.2元,按照2009年的产量6.37亿吨,煤炭资源税仅为20.38亿元,在内蒙古1378亿财政收入中只占1.48%,按照山西相同税率指标测算,其增加收入比山西更多。
据悉,内蒙古曾三次向财政部上报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方案,报告中建议,资源税应从价计征,税率应定在5%到8%的水平,最低也要在2%到5%。
事实上,不仅仅是这些资源大省,据悉,包括青海、河北、黑龙江等地,都曾对资源税改革做过相关工作。
作为中国较早的石油天然气开采基地,位于东北的黑龙江省并不想只算一年两年的账,而是从资源税开始征收的1984年算起,认为这26年如果按照国际惯例从价计征,黑龙江至少能多收1000亿。
企业的阻力
地方政府极力推进之下,资源性企业却应者寥寥。
山西一家大型煤企有关负责人直接对记者表示,不愿谈这个问题,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些煤企人士也普遍不看好资源税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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