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要避免狭隘的地区意识,应打破原有省际界限,形成粮食主产区域的概念,才能保证整体地区生产能力的提升
■见习记者 李海楠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其中重点强调了要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布局。着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围绕大型灌区,依托产粮大县所在市(地),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划定重点建设片区,集中投入,整体推进,形成集中连片、高产稳产的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农业布局与发展专家认为,重点区域的优化布局有利于粮食生产能力的整体提升,也能够保证规划中提到的在未来12年间,我国需要再新增500亿公斤生产能力以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程度的任务目标。但优化布局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耕地资源的保护以及灌溉水源问题。
重点区域选择,优先考虑水土资源
该规划指出,根据农业区划特点、生产技术条件和增产技术潜力等因素,将全国粮食生产区划分为核心区、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后备区和其他地区四类。按照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品种、注重调出能力、兼顾区域平衡的原则,确定分区、分品种增产任务。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粮食生产核心区是从13个粮食主产省(区)选出的680个粮食生产大县(市、区、场),功能定位是提高商品粮调出能力;非主产区产粮大县是从11个非粮食主产省(区)选出的120个粮食生产大县,功能定位是提高区域自给能力;后备区是吉林等省区的部分适宜地区,功能定位是加强国家粮食战略储备;其它地区是指上述三类区域以外的地区,功能定位是提高粮食生产总体水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徐小青对本报记者表示,粮食生产的优化布局考虑到了各地原有的耕地以及水源优势。他认为,一直实施的优势产地的区域化布局已经按照这个原则顺利展开。 “布局是根据农作物的特点和原来传统的产区特点以及产粮地区适合的作物种类等条件,结合水土优势对全国耕地进行的有效划分。”徐小青说。
对此,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农业布局与区域发展研究室副主任姜文来也对本报记者表示,如此布局主要是考虑到产粮条件与水土资源的相互匹配。“我国当前的粮食生产现状以及各地人口状况与水土资源的匹配程度决定了各地的粮食生产能力能否有大幅度的增长。”姜文来说。
姜文来认为,水土资源的高效利用是保证粮食稳定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同时配合水利工程以及田间基础设施的完善,是各地完成其增产目标的关键,还需要注意生产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姜文来强调。
应避免城市化对耕地的占用
规划指出,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得到的主要经验和启示表明,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是基础。粮食播种面积是决定粮食产量的关键因素,粮食播种面积从1998年的17.1亿亩,降至2003年的14.9亿亩历史最低水平,再恢复到2007年的15.8亿亩,粮食产量相应经历了5123亿公斤、4307亿公斤和5016亿公斤的波动过程。实践证明,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必须首先保持播种面积稳定。
强化基础设施是保障。国家坚持把粮食生产作为农业工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粮食生产条件。2007年全国有效灌溉面积扩大到8.5亿亩,除涝面积扩大到3.2亿亩,抗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国家支持农用工业加快技术改造,改进工艺,增加产出,保证化肥等农资供应,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粮食生产。
对此,徐小青认为,保障基本农田和加大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是需要重点强调的。他说:“完成国家的18亿亩耕地的目标,同时做到保护耕地,维护原有的高产田、稳产田、改造中低产田,最终达到增产目的。”
徐小青强调,对于完成2020年的预期目标来说,只要注意这些问题,完成目标应该不成问题。他同时指出,工业化和城市化、耕地保护、完善管理体制等方面都必须要做好,只要能够按照中央的要求,就可以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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