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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排23亿多元资金改造林业棚户区


本报讯(记者黄朝武)4月16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正式启动,规划在2009—2011年全面完成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改造总户数96.09万户,使林区职工住房条件得到基本改善,相关配套设施相对完备。同时,带动近400多亿元的配套投资,拉动我国建材及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国家共安排资金23.5亿元,今年在9个省区的重点国有森工局全面启动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共计14.67万户。
  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棚户区改造工程每户建设面积为50平方米,建设资金以中央扶持、地方政府配套、企业补贴、职工个人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中央补助每户1.5万元,省级政府配套不低于每户1万元,企业和职工自筹资金可以通过出资、投工、投料等多方式、多渠道筹措,合理确定企业和职工出资比例,有条件地区可以争取金融部门政策性信贷支持。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程红说,林业棚户区主要分布在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长期以来,林区建设一直处于企业办社会的状态,企业负担重,林区始终处于“不城不乡、不工不农”的境地。近年来,国家把林业棚户区改造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了重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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