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刃波也指出,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对“家电下乡”适度放开。目前,家电下乡产品中,出现了一些即将被淘汰的产品及一些即将破产的中标企业,这并不合理。对于企业而言,“家电下乡”不应该是一个“护身符”,而是一种资格。
应加强监管解决“价格倒挂”
家电下乡产品标书明确规定:“投标机型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型号产品的市场售价。”但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进2个月后,记者发现一些家电下乡产品价格并不实惠。
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家电下乡推广以来,有些商家打着家电下乡的幌子,借机推销一些销路差、质量不好的非中标产品,一些经销网点甚至偷偷把价格抬高20%,再降价13%销售,许多农民被蒙在鼓里,虽然知道下乡家电有13%的补贴,但不知道家电的限价,很可能上当购买高价家电。
另外,家电产品尤其是手机类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周期快,某些产品在购买后短时间内就降价,市价变化使得下乡家电的价格处于不易控制状态,而通过招标形式确定的价格存在一定程度的时间滞后,可能造成农民虽然获得了补贴却买到了比较贵的产品。
陆刃波指出,“家电产品原材料价格不稳定,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原材料价格的涨跌来调整市场价格,但家电下乡产品的价格目前是限定价格,企业丧失了调整价格的空间。”而且,价格限定后,容易削弱厂商的积极性,使农民可选择的家电产品型号少了很多。
一些市场人士呼吁:政府要对家电下乡产品的价格实行定价监督执行。
刘步尘分析,如果第三方监管和检查体系能进一步完善,部分产品价格偏高的问题就能很好地解决。所以必须有一个政府专管部门来对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进行监督。
刘步尘还建议,在家电下乡产品的招标中,希望相关政府部门不要只把目光盯在产品价格上,在考虑农民利益的同时,也要兼顾到企业的利润。如果一味压低厂商的产品价格,可能会出现降低产品质量、以次充好、价格倒置等问题,反而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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