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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农村出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一形式,它把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可行而又富有成效的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民营经济的明显特征,实际上它就是农村的民营经济,它的发展方向代表了农村民营经济的发展方向。

        一、雅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问题

        1.政策滞后,扶持措施不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配套的扶持政策出台滞后,一些县(区)已有的政策落实难度大,而且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信贷、税收、国土等部门未出台具体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偏少,办理税务登记困难,直接影响到合作社正常的生产经营。一些专业银行尚未出台具体的支持措施,虽然地方农村信用社扶持工作有较快进展,但合作社担保难的问题仍未得到很好的解决。 

        2.管理混乱,登记注册不规范。

        目前,农业、民政、工商、科协等各部门都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和管理,管理比较混乱。在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89个中,其中,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仅有17个,仅占总数8.9%。

        3.组织松散,规章制度不健全。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还存在组织运作不规范的问题,会员积极参与、民主管理的程度低,互助合作的宗旨体现不充分,联系不紧密,缺乏发展后劲。

        4.素质不高,技术人才缺乏。

        5.规模较小,带动能力不强。我市现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相对于全体农民而言,总体数量少、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比较弱,多数在村组或本镇范围内组建,服务功能较弱,组织化程度较低,带动力有限。

        二、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党委、政府重视程度。建议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财政、农办、工商、税务、民政、发改、科协、金融等相关部门参与,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承担起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情况调研、政策制订、组织协调等工作。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摆上议事日程。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深化农村改革,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和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

        2.加大宣传,组织培训、普及合作组织。要抓住《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通过媒体和工作会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普及合作思想、合作原则及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

        3.制定措施,优惠政策、提供发展环境。一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扶持。二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扶持。凡对农民个人生产、经营农牧渔产品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合作经济组织同样享受。三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扶持。四是加强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4.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建立规范机制。要本着产业有特色、发展有潜力、组织有活动的原则,在已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认真筛选一批示范典型,进行重点扶持。通过典型示范、典型带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较高的畜禽、茶叶、蔬菜、干果、水产作为发展的重点;在经营环节上,要把合作加工、合作购销作为重点;在区域发展上,要把已经形成的一定规模的乡(镇)、村作为重点。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组织化 农业产业化经营 带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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