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还将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农民工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全方位开展法律服务,对诉讼能力比较弱的农民告诉他的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体,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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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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