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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回应代表涉农“三问”

网友投稿  2009-03-13  互联网

         新华社记者杨维汉、林艳兴、刘元旭    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的过程中,很多来自农村的基层代表最关心涉及“三农”的案件审判和法律服务等问题。记者就代表们关心的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 

         加大土地承包案件审判力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各项权益

       【代表提问】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宁都县小布镇党委书记廖丽萍:现在,由于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很多农民工已经返乡,并且随着村建设的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宅基地纠纷越来越多,人民法院将如何解决这些涉及农村土地方面的问题? 
       【报告摘录】依法处理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以及农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案件,为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高法回应】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各项权益和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长久不变为核心,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充分保障土地承包经营各项权益,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长久不变。在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案件中,法院将对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改变土地用途、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流转行为,依法确认无效。对非法干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
        人民法院会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促进宅基地制度的严格管理与完善。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国家政策的宅基地转让行为,以及其他变相导致农民丧失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依法确认无效,并且做好相关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送法下乡到田间地头,司法诉讼方便农民群众

      【代表提问】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资溪县乌石镇新月畲族村党支部书记兰念瑛:很多农村的农民要打官司,必须走很远的路,费时费力,还要负担交通费,这对农民来说是很重的负担。人民法院能否采取措施进一步方便农民诉讼?
      【报告摘录】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基层、巡回审判,就地办案,方面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
      【高法回应】方便基层农村的农民群众诉讼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不断追求的目标。基层法官就是要走出法庭,深入社区村寨企业,体察民情,送法上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树立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扩大国内需求的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村,保障改善民生重点是农民。从法律服务这一点来说,和城市相比农村的服务比较薄弱,人民法院想办法把法律服务送到农民家门口。 
       今年,最高法院要求进一步方便农村群众诉讼。人民法院将加大农村案件的巡回审理制度,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适时宣判。充分发挥民事简易程序及时、简便、快捷解决纠纷的功能,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尝试小额诉讼案件快速处理机制。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着力加强对农村贫困群众或文化水平较低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和帮助。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用农民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方法妥善处理案件

       【代表提问】全国人大代表、江西余干县瑞洪镇镇郊村妇女主任谢木兰:打官司对农民来说是件难事,需要人民法院帮助的事情很多,人民法院将如何加大对农民的司法救助和帮扶力度?妥善处理“三农”案件?
       【报告摘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司法作风,完善便民措施,体现司法为民。
       【高法回应】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了“三农”案件审判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充分考虑维护农村稳定、充分考虑农村社会现状,以农民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方法妥善处理案件。
        人民法院还将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农民工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全方位开展法律服务,对诉讼能力比较弱的农民告诉他的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体,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完)



http://farm.00-net.com/news/3/2009-03-13/43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