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适度扩大信用贷款额度,减化贷款手续,做好贷款利率合理定价,积极推进生猪养殖保险业务发展。重要措施是:放大贷款担保倍数;减化贷款手续,方便养殖户贷款;贷款利率要给予适当优惠;积极推进生猪养殖保险业务发展。
第三,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建立农村大额贷款担保长效机制。对于生猪贷款来说,控制好风险才能实现细水长流,建议以政府为主导、财政参与、乡镇为单位,建立乡镇农业贷款担保公司。公司股本金应多方筹措,引导当地种养、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其它企业及自然人积极参股。成立后的农业贷款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专为其公司内的股东或者辖区内的农业企业和农民提供担保,实行企业化运作、民主化管理。尝试开办动产(生猪)抵押担保贷款,支持养殖企业、规模养殖户扩大再生产和流动资金周转。同时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尽量减小金融机构贷款风险,这样生猪养殖生产才能得到长久的资金支持。应鼓励信用担保和保险机构扩大业务范围,对银行贷款可以采取联户担保、专业信用机构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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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08-08-01/42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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