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交出满意答卷 农村新报讯 (记者彭翠楠 通讯员方芳熊渤 柳文君)25日从省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16年,全省纳入国家考核的12个城市,PM10平均浓度为88微克/立方米,纳入国家考核的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71.4%,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幅度中部第一;全省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为86.6%。“十二五”期间,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千湖之省”首重治水。“十二五”期间,我省对长江干流及其重要一级支流上2000多个村庄进行了整治,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86.6%,400多万农民受益。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覆盖县市区52个,受益人口120万,治理后的大别山、武陵山等五大重点区域已经成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态旅游区。
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治理。2012—2016年间,全省完成6645个减排项目,严格执行了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2015年以来,全省禁烧巡查人员近500万人次,使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未发生一起秸秆露天焚烧引起的空气污染事件。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由省委书记任第一总河湖长,使我省治水工作站上新高度。全省年内有望基本建立四级河湖长制,1232条河流、755个湖泊、10多个市县水库都将有自己的河湖长。我省率先全面推开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使大气、水体、土壤这些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自然资源资产的增减成为考核各级党政干部的尺子。仅2016年,全省就出具了116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报告和7个地方深层次试点审计报告,共提出审计建议600余条,使一些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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