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行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 农村新报讯 (记者彭翠楠 通讯员徐荣钦)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实施。17-24日,湖北省植保总站开办了新《农药管理条例》学习培训班,邀请新《条例》的起草者之一、农业部农药管理所监督处处长刘绍仁为我省各级农药监管者作了解读。
刘绍仁介绍,新《条例》明确了基层农药监管主管部门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加大了对农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无证生产或生产假冒伪劣农药的,罚款上限提高到货值的20倍,在农药中添加物质、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和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以及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用农药(药械)污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的,情节严重的均可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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