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首设环境资源审判庭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记者董园园、通讯员梁学东)6月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湖北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并宣布正式成立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构建起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审判机构体系。
近年来,我省各级法院受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数量和比例呈增长趋势。据统计,2015年至今年5月,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854件、审结2719件,生效判决犯罪3247人,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548起,审结1403件;受理一审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085件,审结1945件。
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乐喜介绍,该庭共配备11名法官,主要负责审判一审、二审涉及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对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涉及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审查,依法提审或裁定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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