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法院帮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农村新报讯(通讯员梁军)“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为我们讨回欠款!”7月13日,拿到工资的李万福、杨少军等4名农民工在枣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喜笑颜开。
2013年至2014年期间,枣阳农民工李万福、杨少军、丁川、姚文合等四人跟随包工头孙某兵在外地某建筑工地打工,工程结束后,孙某兵却以“工程款没收回来”为由共拖欠工资款2.6万余元。后孙某兵干脆躲避。枣阳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当天立案。在多次传唤孙某兵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依法缺席判决孙某兵10日内给付李万福等4人2.6万余元工资款。
立案执行后,法院查询孙某兵名下财产情况,但无财产可供执行,他本人又长期躲藏外地,导致该案执行无果。执行干警一方面加强与被执行人亲属、朋友等有密切关系人员的沟通,引导其正确理解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
7月12日上午,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将孙某兵抓获。孙某兵到拘留所后,方才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当即给家人打电话筹集欠款。7月13日,孙某兵家人到法院为其偿还了欠款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当日,执行干警将3万余元的工资款及利息交付给4名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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