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83号公告,批准法国维克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和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生产的猪伪狂犬病活疫苗(BarthaK-61株)等两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该公告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以及磺胺嘧啶、甲氧苄啶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徐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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