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补贴是今年江苏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召开的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会议提出,全省农机部门将全力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把农机补贴兑现到真正购买农机的务农者身上。
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40亿元,其中下达我省1.5亿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1.2亿元,加上上年结余2100万元,全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际可用资金达到2.9亿元,计划补贴机具10.28万台,预计将惠及农户超过6万,拉动农民直接投资15亿元。
省农机局负责人表示,今年江苏执行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和往年比有新的变化。补贴品种增加到8大类19种机具,比上年增加6种机具:多功能管理机、开沟机、旋耕机、育秧播种机、油菜播种机和挤奶机;有87个企业的470种型号机具列入了省补贴目录。补贴标准灵活,由于拖拉机等机型多、价格差异大,简单定额补贴不适应农民需要,同时为引导农民购买高性能农机具,将采取定额补贴与比例补贴相结合的补贴方式。具体说,就是对大中型拖拉机、乘坐式高速水稻插秧机和烘干机按中标价格的30%补贴,对步进式水稻插秧机每台增加500元补贴,秸秆还田机增加了与小拖配套的机型每台补贴700元。“以机代牛”补贴政策也有变化,对农民购置大中型拖拉机、旋耕机、秸秆还田机、植保机按50%补贴标准执行,并对110个血防区村的农民购置8-15马力手扶拖拉机和与手拖配套的旋耕机给予50%补贴。
今年农机补贴报账程序发生变化,省财政将根据市县的报账,支付农机生产厂商的补贴资金,这将增加市县农机主管部门的责任,有效防止极个别地方财政补贴资金被套的现象。一些县市还出台新办法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比如村干部担保、在不耽误农民插秧的前提下延迟到5月底向农民发售机器等。江阴对插秧机镇级财政补贴的资金,先由购机者垫付,待机插秧结束,经核实作业面积后再兑现。(作者:周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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