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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新农合大病保障再添系统性红斑狼疮等慢性病种


  新华社郑州9月27日电(记者郭久辉、双瑞)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根据新出台的2014年合统筹补偿政策,河南省将继续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将系统性红斑狼疮等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河南省合政策明年将实行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补偿。将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病种,以及期及以上高血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及癫痫病等慢性病门诊费用均纳入大病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按一定比例(适当高于门诊统筹补偿比例)或按年度定额包干的办法给予补助。其中,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期及以上高血压病等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统一按不低于70%的比例补偿。

   同时,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将继续提高。在开展儿童白血病、乳腺癌、苯丙酮尿症等35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的同时,对其他一次性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 万元的参合患者,合实行分段补偿,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部分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规定比例补偿,5万至8万元(含8万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 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

  据了解,河南省从2010年起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对急性白血 病、先天性心脏病2类疾病6个病种予以补偿,2013年又先后选择乳腺癌等25类疾病相关治疗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2013年1月至6月, 河南省共救治重大疾病患者9135人,补偿资金1.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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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3-09-27/154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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