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焦兴田)连日来,有关合大病保险的消息,在广大农民朋友中引发热议,在纷纷表示欢迎的同时,有的农民朋友问起是否还要另外缴纳费用。16日,记者再次致电市卫生局农卫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实施的合大病保险2013年的筹资费用,不需要参合农民再次交纳,将在合支出户中列支。
据了解,我市合的筹资标准是参合农民每人每年70元,每人每年政府补贴280元。根据省、市两级合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卫生厅《关于拨付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资金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合管办要根据参合人口数,按人均15元标准安排合大病保险资金,购买合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是根据合报销水平、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范围及保障水平等因素,由全省科学测算、合理确定的。2013年,购买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每人15元。这部分保费,参合农民将不用再从自己的口袋里掏。
“合大病保险实行全省统筹,承担这项工作的保险公司由全省统一招标确定。根据全省招标结果,我市合大病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承担,具体业务由中国人寿山东枣庄分公司及其区(市)支公司承办。按规定,每年1月15日前,卫生部门要将大病保险资金的80%划拨到保险公司专户,其余的20%在省卫生厅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于9月底前再次拨付。”对于合大病保险的费用及划拨,市卫生局农卫科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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