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合出台新政策,崂山区合参合居民人均筹资标准达到535元,报销总额最高可达18.67万元。
2013年崂山区参合居民人均筹资标准达到535元。其中合常规筹资人均520元,还有15元将作为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购买大病保险后,在 合报销的基础上,由商业保险机构对参合居民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再给予补偿,保障范围包含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0种重大疾病。同时 规定支付比例不低于50%,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
2013年合的报销比例、年度补偿封顶线等也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将参合居民每人每年住院补偿封顶线由10万元提高到16万元,加上门诊大病、家庭病床、门诊慢病、普通门诊的报销额度,报销总额最高可达18.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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