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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首例新农合参合人员补偿达19万余元


近日,安县花荄镇胜果社区罗某因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先后住院治疗2个月,共用了25.75万元,经审核补偿19.55万元,补偿比达到76%,成为安县自2007年实行合制度以来获得补偿金额最高的受益对象。

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安县再次调整合补偿办法,2012年合封顶线为15万元 (加重大疾病特补封顶线20万元)。

从今年6月1日起,一是实施门诊统筹+住院统筹模式,参合农民因病到门诊就诊,可获得门诊检查、治疗、药品等费用的补偿,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乡镇、村级为90%,封顶额每人每年60元。一般诊疗费标准为乡镇10元/人次,村卫生站3元/人次。

二是再次提高了住院补偿比例。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达到了90%;县级和市级、省级补偿比例分别提高了5个百分点,补偿比例分别达到80%、60%、55%,其他非定点医疗机构提高了10个百分点,同时扩大了重大疾病补偿范围,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补偿封顶线和补偿比例的提高,减轻了部分罹患大病的参合患者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解决了参合农民的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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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2-06-27/152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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