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淦丹丹报道:省卫生厅日前出台《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按此方案,2013年开始,全省合门诊统筹全部实施总额 预付。今年12月底前,每个设区市均有不少于50%的县(市、区)启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床日付费试点。
参合农民不承担基金透支风险
据悉,我省将实行以乡镇为单位年度总额预算控制。全省根据各乡镇参合人数、年均门诊人次数、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差异、门诊病人流向等,分别测算各乡镇门 诊统筹补偿费用年度控制总额。各乡镇门诊统筹年度总额确定后,不再将预算定额分解到村,由本乡镇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超支部分,由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共同承担,参合农民不承担基金透支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参合农民门诊费用补偿兑付。
试点“按床日付费”方式
为减轻患者负担,我省在合中实行按病种付费的方式,即根据住院病人所患病种确定相应付费标准的费用支付方式。
除此之外,今年我省还将试点住院按床日付费制度。即指在住院治疗中,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治疗进展情况,对疾病进行分类和分段。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说,今 年12月底前,每个设区市均有不少于50%的县(市、区)启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床日付费试点;2013年6月底前,所有县(市、区)均启动县、 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按床日付费试点,县内由按医疗服务项目付费全部过渡到按病种付费、按单元(床日)付费。
此外,我省将实行次均费用和住院补偿总额控制。严格控制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合病人的平均住院日和次均住院费用,按年度累计,除精神病、传染病等专科医院外,平均住院日不超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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